其实公共场所卫生规范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公共场所卫生规范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公共卫生区域卫生检查标准
1、法律分析: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保持公共场所空气流通,室内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公共场所采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相关卫生规范和规定的要求。公共场所经营者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生活饮用水应当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游泳场(馆)和公共浴室水质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公共场所的采光照明、噪声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公共场所应当尽量采用自然光。自然采光不足的,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配置与其经营场所规模相适应的照明设施。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降低噪声。公共场所经营者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应当保证卫生安全,可以反复使用的用品用具应当一客一换,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清洗、消毒、保洁。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
2、法律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下列公共场所:(一)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六)商场(店)、书店;(七)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7修正)
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有关卫生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相关的卫生标准、规范,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宣传,预防传染病和保障公众健康,为顾客提供良好的卫生环境。第三条国家卫生计生委主管全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3、国境口岸及出入境交通工具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4、铁路部门所属的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车站、等候室、铁路客车以及主要为本系统职工服务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需要,建立健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队伍和公共场所卫生监测体系,制定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计划并组织实施。第五条鼓励和支持公共场所行业组织开展行业自律教育,引导公共场所经营者依法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公共场所卫生知识。第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细则的行为,有权举报。接到举报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按照规定予以答复。第二章卫生管理第七条公共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其经营场所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5、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公共场所的卫生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档案。第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应当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6、(一)卫生管理部门、人员设置情况及卫生管理制度;
7、(二)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水质、采光、照明、噪声的检测情况;
8、(三)顾客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更换及检测情况;
9、(四)卫生设施的使用、维护、检查情况;
10、(五)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情况;
11、(六)安排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和培训考核情况;
12、(七)公共卫生用品进货索证管理情况;
13、(八)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方案;
14、(九)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求记录的其他情况。
15、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应当有专人管理,分类记录,至少保存两年。第九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建立卫生培训制度,组织从业人员学习相关卫生法律知识和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并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安排上岗。第十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组织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16、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的人员,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第十一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保持公共场所空气流通,室内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17、公共场所采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相关卫生规范和规定的要求。第十二条公共场所经营者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生活饮用水应当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游泳场(馆)和公共浴室水质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第十三条公共场所的采光照明、噪声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18、公共场所应当尽量采用自然光。自然采光不足的,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配置与其经营场所规模相适应的照明设施。
19、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降低噪声。第十四条公共场所经营者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应当保证卫生安全,可以反复使用的用品用具应当一客一换,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清洗、消毒、保洁。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第十五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根据经营规模、项目设置清洗、消毒、保洁、盥洗等设施设备和公共卫生间。
20、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建立卫生设施设备维护制度,定期检查卫生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改造或者挪作他用。公共场所设置的卫生间,应当有单独通风排气设施,保持清洁无异味。第十六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配备安全、有效的预防控制蚊、蝇、蟑螂、鼠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设备,并保证相关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及时清运废弃物。
公共卫生文明行为有那几条。
1、用语要文雅谦逊,态度要诚恳亲切,语音要清楚自然。
2、提倡讲普通话,不要讲粗话脏话,尽量少讲或不讲方言土语。
4、衣着要整洁端庄、优雅得体、协调适时,不要脏污不洁、破乱不整、穿戴失当、不伦不类。
5、坐有坐相,行有行姿,不赤膊、穿拖鞋上街。
6、举止要文雅,表情要自然大方。
7、赴宴要准时,因故不能参加要及时告知。
8、礼道要周全,不要不修边幅、不拘小节。
9、“吃相”要文雅,不要只顾自己埋头吃喝,旁若无人。
10、饮酒要有度,不要强词硬劝、逞能狂饮。
11、在公共用餐场地,不酗酒,不大声喧哗影响他人。
12、点菜不超量,吃不完打包带走,不浪费。
13、要保持居住安静,不要吵闹喧哗。
14、要讲究居住卫生,不要乱扔乱倒废弃物。
15、邻里之间要和睦相处、互相帮助,不要搬弄是非、闹不团结或见难不助。
16、市区居民不违规饲养家禽、家畜。
17、孝敬长辈,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关心父母的生活起居;严教子女,不要溺爱孩子。
18、夫妻互敬互爱,反对家庭暴力。
19、拜访亲友,事先约定;相互串门,进门前先敲门,征得主人同意再进。
20、合理安排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不聚众赌博,不涉黄涉毒。
21、要排队上车,主动买票,不要拥挤抢上。
22、互谅互让,不要蛮横粗野,争位抢座;主动为老弱病残、孕妇和抱小孩者让座。
23、不带危险、易燃易爆物品上车。
24、保持车厢整洁,不随地吐痰,不吸烟,不乱扔果皮纸屑。
25、尽量提前或准时入场,不要迟到,尽量不中途退场。
26、要遵守场内规则,不要吸烟、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
27、要保持安静,不抽烟,不吃带响声的食品,不要随意进出、乱起哄、吹口哨和喝倒彩。
28、要等演出和比赛完毕后再离场。
29、爱护自然环境,爱护游览场所的公共设施、名胜古迹和花草树木,不乱写乱画。
30、要讲究卫生,不要乱扔废弃物,不随地吐痰、便溺。
31、保持游览场所的安静,不大声喧哗,不嬉笑打闹。
32、要注意安全,不要随处吸烟和乱扔火种。
33、要讲究个人卫生和家庭卫生,维护单位和公共场所卫生,不要乱扔乱倒乱贴乱画乱挂。
34、要讲究饮食卫生,不要吃过期或不干净的食品和瓜果。
35、要注意保护环境,不要制造污染和破坏生态平衡。
36、要热情主动,礼貌待人,无论成交与否,对来客一视同仁。
37、亮证经营,明码实价,公平交易,诚实守信。
38、自觉维护消费者权益,不以次充优,不短斤少两,不卖假冒伪劣商品。
39、要遵纪守法,照章纳税,不要见利忘义,偷税漏税。
40、购买商品时,对营业员要有礼貌,不要大声喊叫。
41、营业员出差错时,要善意提醒,对商品或服务有意见时,平静述说或向值班经理反映,不争吵。
42、对营业员的优质服务应表示谢意。
43、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要争道抢行、曲线竞驶或多人并行。
44、驾驶机动车要尊重行人,不要在人群中横冲直撞。
45、行车不小心撞了别人,要主动下车道歉,已致伤,应立即送往医院,严禁肇事逃逸。
46、要有序停放车辆,不要乱停乱放。
47、行人过马路要走斑马线或天桥,不翻越交通护栏。
49、出租车不拒载,不宰客,不随意调头。
50、公汽、出租车况车容良好,实行文明提醒,安全正点运行。
公共场所的哪些项目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1、法律分析: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保持公共场所空气流通,室内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公共场所采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相关卫生规范和规定的要求。
2、法律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公共场所的下列项目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一)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二)水质;(三)采光、照明(四)噪音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五)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
关于公共场所卫生规范和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