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下属单位有哪些
目前该局无下属单位次叫法
该局机构组成为:
职能处室:
|办公室
|财务处
|政策法规处
|人事处(挂离退休干部处牌子)
|质量管理处
|产品质量监督处(挂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牌子)
|标准化处
|计量处
|认证处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食品生产监管处
|科技处
内设机构:
|会计核算中心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
直属单位:
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省标准化研究院
|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省纤维检验局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局(挂省质量技术监督投诉举报中心牌子)
|山东质量认证中心
|省质量技术监督干部学校
|省局机关服务中心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信息中心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仪器供应站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领导分工
丛大鸣: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党组书记。
主持省局全面工作。
王华: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山东省援疆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第七批援疆干部领队(正厅级),山东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谷源强: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协助丛大鸣同志负责省局日常工作。
分管财务处、机关党委、质量兴省办公室、生产许可证办公室。
张闽生: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分管计量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联系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筹建办公室)、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姜文侠: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监察专员。
分管纪检组、监察专员办公室、人事处(离退休干部处)。联系省质量技术监督干部学校。
刘德亮: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分管政策法规处、产品质量监督处。
联系省纤维检验局、省局稽查局(省质量技术监督投诉举报中心)。
张健: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分管办公室、食品生产监管处。
联系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山东质量认证中心、机关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仪器供应站。
王殿华: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巡视员。
分管认证处、科技处。
王光辉: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巡视员。
分管质量管理处(省名推委办公室)、标准化处。联系省标准化研究院。
协助谷源强同志抓好质量兴省办公室工作。
岳尧: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巡视员。
协助张闽生、刘德亮、张健同志抓好特种设备安全、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等相关工作。
主持潍坊市质监局工作。
江驰: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总工程师。
主持质量兴省办公室工作,协助谷源强同志抓好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的工作。
山东质量检测站是什么性质单位
山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前身是山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始建于1980年2月,隶属于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是独立于生产、销售、使用的第三方的综合性检验机构。主要承担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质量仲裁检验、认证产品检验和委托检验等。同时,也承担产品标准的制修订、质量认证咨询、检验人员培训、技术咨询服务、技术工人等级培训和考核、特种职业技能培训考核等工作。本院现有人员110人,其中,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75人。涉及机械、电子、化工、食品、高分子材料、分析化学、物理、建材、实验技术、精密仪器、计算机、燃气工具、计量、企业管理等60多个专业。现已形成100多个门类2400多种产品或项目的综合检验能力,并承担声级计的计量工作。现有占地面积20000多平方米,实验室面积11000余平方米,净资产5259万元,仪器设备总值3900余万元,拥有检测设备近3000台(套)。[1]省质检院竭诚为社会各界提供科学、公正、高效的检测服务。单位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8186号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起草有关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规范工作。
(二)负责全省质量宏观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国家质量振兴纲要,承担全省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推进质量兴省战略和名牌发展战略,实施国家和省质量奖励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三)负责全省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和纤维质量监督检验工作;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鉴定;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按分工打击假冒伪劣活动;根据省政府授权,组织协调全省有关专项打假活动。
(四)负责统一管理全省标准化工作。
组织实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制定和发布地方标准并监督执行,负责企业产品标准(不含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负责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工作;综合管理全省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五)负责统一管理全省计量工作。
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组织量值传递,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和强制检定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监督管理计量检定机构和检定人员的资质资格。
(六)负责统一管理全省认证认可工作。
依法实施实验室资质认定;依法监督强制性产品认证和自愿性认证工作。
(七)承担全省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和化妆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负责上述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实施。
(八)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的责任;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重大科研和技术引进工作;组织开展质量技术监督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十)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